2023年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流程、材料、奖励措施
一,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申报领域
1,战略性新兴产业;
2,传统产业升级;
3,VR、5G 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二,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申报模式
创新体(院)是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协同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高端人才团队或优势关联企业,以股权形式参与,组建产、学、研、用、金一体化的股份制研发公司。
三,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科技协同创新体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科技创新规划,符合未来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方向,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优势关联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参与组建并独立运行的研发实 体,龙头企业占股比例不低于50%。
2)牵头企业与参与单位要有明确各自任务、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协议。鼓励境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以资金、技术等方式入股,鼓励境内外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入。
3)牵头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
4)科技协同创新体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入资本可以是实物资产、现金、技术折价等。
5)有固定的研发场地,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有高水平的专职研发团队。
6)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能解决产业链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产业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
7)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不良记录。
2,申报科技协同创新研究院除应符合科技协同创新体申报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本产业前沿技术的辩识力和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对本产业重大技术基础理论问题开展协同研发攻关能力,有对本产业关键技术开展可持续攻关和成果转化的能力,能够支 撑和引领产业发展。
2)能够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水平和产业集群整体创新能力。
3)有专职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30人以上。
4)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
5)牵头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或实缴税收2000万元以上,为产业领军型企业。
四,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申报时间
1,2022年江西省科技协同体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9时-2022年11月23日18时。
2,2023年江西省科技协同体申报时间以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五,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全部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六,江西省科技协同创新体(院)项目奖励措施
创新体(院)的支持形式分2 类:贷款贴息类和研发后补助类(只能选择一种申报)。
1,贷款贴息类
贷款主体可以是创新体(院),也可以是创新体(院)的龙头企业,贷款用途为具体拟开展的协同创新相关项目研究与产业化,科技协同创新体给予不高于100万元/项的贴息支持;科技协同创新研究院给予不高于200万元/项的贴息支持。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
2,研发后补助类。
研发后补助是对创新体(院)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研究与产业化后的补助,科技协同创新体给予不高于 100 万元/项的研发后补助支持;科技协同创新研究院给予不高于200万元/项的研发后补助支持。研发后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到位,项目实施时间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