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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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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江瑞昌市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国家髙新技术企业的, 税收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税收50万元以下的一 次性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髙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 的奖励

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进创新驱动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九江市德安县

九江市德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7万元。

德安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3、九江都昌县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5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奖励3万元,对继续评价并通过的,奖励1万元。

都昌县建设“创新江西”科技人才奖励办法

4、九江市武宁县

科技创新企业奖励标准: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通过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组织单位(培育、辅导、培训)2万元奖励。

武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宁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5、九江修水县

科技创新企业奖励标准: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 万元,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5 万元;对首次认定“独角兽企业”奖励 60 万、“潜在独角兽企业”奖励 30 万、“种子独角兽企业”奖励 20 万;首次认定“瞪羚企业”奖励 20 万元、潜在“瞪羚企业”奖励 10 万;当年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1 万元;当年认定省级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奖励单个新产品 2 万元。

修水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6、九江庐山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资格期满重新认定通过的奖励5万元。对当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当年申报国家高企但未通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3万元。每通过一家新认定的国家高企给予组织单位1万元奖励,弥补组织申报、辅导培训经费。

关于印发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7、九江市永修县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8、九江市浔阳区

九江市浔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9、九江共青城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3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支持九江共青城高新区科技创新园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10、九江彭泽县

九江市彭泽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新获得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泽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11、九江市经开区

九江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万元奖励。

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强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 知

12、九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全市十佳高新技术企业、十佳科技创新型企业,从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全市十佳高新技术企业、十佳科技创新型企业,从 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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